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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降啦!房地产市场税收新政正式执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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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12-3 15:07:2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12月1日,房地产市场税收新政正式开始执行!个人购买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,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,即可统一按1%的税率缴纳契税。

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发布《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》,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,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。

契税方面,将现行享受1%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。调整后,在全国范围内,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,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,统一按1%的税率缴纳契税。

增值税方面,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,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(含2年)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,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%的普通标准住宅,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。

据中指研究院测算,以单价5万元/平方米计算,面积分别为80平方米、100平方米、150平方米,政策优化后首套契税分别优惠0万元、2.5万元、11.25万元,二套分别优惠0万元,5万元、7.5万元,北上广深二套分别优惠8万元、10万元、7.5万元。

记者对过往税收政策进行了梳理。在东莞,此前首套房面积在90㎡及以下的,契税按1%收取;首套房面积超过90㎡的,契税按1.5%收取。对于二套房,面积为90㎡及以下的,契税按1%征收;面积在90㎡以上的,契税按2%征收。若为第三套房,无论面积大小,统一按照3%缴纳契税。

经过此次税费新政调整,东莞住房面积不超过140㎡,首套和二套住房的契税均降低至1%;若面积大于140㎡,首套房契税按1.5%征收,二套房契税按2%征收;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契税征收标准保持不变。

“1%低契税税率优惠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(无论首套还是二套),其目的就是降低交易成本,促进改善型需求,其对新房销售的利好幅度更大。”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对此表示。



来源:东莞日报    编辑:付勇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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